新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》月底發布
據悉,曾作為汽車流通領域“基本法”的《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》(簡稱老《辦法》)即將告別歷史舞臺,取而代之的是在本月底公布的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》(簡稱新《辦法》)。
從2016年1月6日,商務部網站發布的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來看,新《辦法》明示了要積極發展電商銷售模式,放開配件銷售渠道,以及非強制性放開渠道形式的建議。同時作為對經銷商獨立運營權的保護,規定整車廠商不得實施壓庫、搭售、限制經營其他業務等多項長期為業內詬病的壟斷行徑。
事實上,從2005年老《辦法》推出,到2008年因導致整車廠與經銷商矛盾頻發被傳出修訂,再到2016征求意見稿發布,整整經歷了11年,這11年間,在消費者需求和互聯網商業模式的催化下,市場已經內生裂變,原有的矛盾已經轉移,經銷商業態也變得更加多樣化。那么,在這樣的大背景下,即將頒布的新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》將有效地化解這些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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